199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抓住国务院筛选审批国家级高新区的机遇,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的行政区划内,一片面积为5.637平方公里的区域被划分出来,新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
一部电话、一辆车、8个人和一间租来的办公室,谁能想到从这里起步的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秉承“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理念,如今已成长为新疆极具活力的区域,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5亿元,成为新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排头兵。
“当时是个新生事物,很多人不了解,所以,工作开展起来也比较困难。区内建区,没有土地,没有企业,没有财税,利用政府拨款的40万元开办费、300万元启动资金,在贵州路开始了乌鲁木齐高新区的起步建设。”说到乌鲁木齐高新区建区伊始的处境,现任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招商服务局副局长安翔颇为感慨。在这里工作了28年的安翔,见证并参与了乌鲁木齐高新区的成长。
1992年8月到年底的4个月时间,让安翔至今难忘。安翔告诉记者:“将贵州路建设成‘科技一条街’,成为乌鲁木齐高新区的起点,然后向外辐射,全面展开工作。同时,利用地缘和优惠政策等优势,通过编发投资指南和宣传资料、参加乌洽会、派人到内地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开展招商工作。”截至1992年年底,首批新注册企业达到90余家,注册资金2亿多元。其中批准进区的中外合资、独资企业5家,注册资金950万美元,高新技术项目155项,乌鲁木齐高新区的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乌鲁木齐高新区的发展备受瞩目。2010年,全疆一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汇聚在乌鲁木齐高新区,地区生产总值达121.94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5.34亿元。
然而,随着入驻企业越来越多,土地逐渐成为制约乌鲁木齐高新区发展的瓶颈。当时,总面积143平方公里的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内生活着40余万人,城市建设、改善民生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各个方面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需要有更为强劲的产业支持和经济支撑。
2011年1月2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在不涉及具体行政区划调整的基础上,乌鲁木齐高新区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实行“区政合一”,按照“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运行。
1+1>2的效应让合并后的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逐渐成为新疆*具活力的区域之一。经过8年的砥砺奋进,2017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05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增至160家,占乌鲁木齐市总量的57%,占全疆30%。
目前,全疆范围内已建成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河子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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