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前不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再发房产证!近来,多个城市纷纷响应这一政策。据悉,多地不动产登记局也获批挂牌,2017年1月起下发不动产登记权证。
对于传言,各地房管、国土部门已经早早的出来辟谣,已经颁发出去的的房产证和国土证依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动产登记按照的是“不变不换”的原则进行,目前是不动产登记起步的过程,所以说当前还是处于一种以新证逐渐代替旧证的形式完成。所以说您是拥有国土证书和房产证书的话,是不需要再来不动产登记*进行换证的;当然如果是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那么就会相应的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如果是在两证齐全的情况下,您还是可以拿上两证来不动产登记*进行转移、抵押等手续其,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
网传的文章内容中有提到:“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事实上,在2016年年底的时候,全国绝大部分城市都已经实行不动产登记了,也就是说早在2016年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区就不再颁发原有的房产证和国土证了,改由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我们可以去国土资源部官网查看新闻,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已经全部实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地市已经有100%了。除西藏部分县外的所有省(区、市)的县,全部实现“颁新停旧”。
有人疑惑,既然现在已经成立了不动产登记机构,而且也不再发房产证了,那么旧的房产证还有效吗?是不是产权人也要携带房产证去不动产登记*更换不动产权证呢?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在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不动产的权利不变动,那么簿证也就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再逐步的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所以说,大家手里的房产证依然合法有效哦!
对此,房地产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其实在现在来看,新证、旧证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大家同样可以据此来行使对房子的相关权利,可以选择换或不换。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
房产证虽然说确实已经不再颁发,但是之前颁发的所有房产证还是合法有效的,所以也不能够说房权证就此下岗了,因为其依然可以作为您的产权证书,证明您的不动产的相关权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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